中华AI应用发展协会章程#
内政部○年○月台内团字第○号函准予备查
第一章 总则#
第一条 名称#
本会名称为中华AI应用发展协会,英文为 Chinese AI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,简称 CAIADA。(以下简称本会)。
第二条 性质与宗旨#
本会为依法设立、非以营利为目的之公益性社会团体,以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产业应用,推动智慧化社会永续成长」为宗旨。
第三条 任务#
本会之任务如下,并依相关法令规定推动及执行:
一、技术研发与推广
- 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与跨域应用推广
二、产业整合与国际合作
- AI产业跨域整合与国际合作交流
三、知识传播与共享
- AI应用导向期刊出版与产业知识共享
四、人才培育
- AI技术人才培育与教育推广
五、政策建言
- 政府AI政策建言与产业白皮书编纂
六、数位落差的缩减
- 缩减城乡、世代AI数位落差计划推动与执行
七、会员服务
- 会员权益保障及产业资讯整合平台营运
八、人才发掘
- AI技术竞赛与人才发掘体系
九、两岸交流
- 两岸AI技术交流与产业合作促进
第二章 会员、理事及监事#
第七条 会员分类#
本会会员及会费分类如下:
个人会员#
- 资格:凡赞同本会宗旨、具有人工智能相关2年以上实务经验资格(或投入热忱者)
- 申请流程:填具入会申请书,经理事会审查通过,并缴纳会费后
- 费用:
- 入会费:新台币 200 元(于会员入会时缴纳)
- 常年会费:新台币 200 元
团体会员#
- 资格:凡赞同本会宗旨之机构或团体
- 申请流程:填具入会申请书,经理事会审查通过,并缴纳会费后
- 权利:团体会员推派代表1人,以行使会员权利
- 费用:
- 入会费:新台币 5,000 元(于会员入会时缴纳)
- 常年会费:新台币 5,000 元
赞助会员#
- 资格:凡赞同本会宗旨且赞助本会经费、资源之个人或团体
- 申请流程:填具入会申请书,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
第八条 会员权利#
- 完全权利会员:会员(会员代表)有表决权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与罢免权
- 权利单位:每一会员(会员代表)为一权
- 限制:赞助会员无前项权利
第九条 任期#
本会理事及监事,任期4年。
第十条 理事会架构#
本会置理事9人(含常务理事2人,其中1人为理事长)、候补理事1人。
- 常务理事:由全体理事互选之
- 理事长:由全体理事就常务理事中选举之
第十一条 监事会架构#
本会置监事3人(其中1人为常务监事)、候补理事1人。
- 常务监事:由监事互选之
- 职责:监察日常会务,并担任监事会主席
章程效力#
本章程经内政部核准备查后生效,修改时亦同。本章程未尽事宜,悉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。

